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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职会计考生备考注会,纳税申报期内注意事项

日期: 2020-02-26 15:41:08 作者: 吴微帮

一、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最后日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所以2018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是2019年1月1日至5月31日。

如未能按时完成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会为企业和法人带来以下不利:

(1)法人代表不能贷款买房;

(2)法人代表不能领养老保险;

(3)公司会每年被税务局罚款2000至1万元;

(4)有欠税,企业法人代表会被阻止出境,搭不了飞机和高铁;

(5)工商信用网进经营异常名录,所有对外申办业务全部限制,如:银行开户、进驻商城等等。

在这里,要对7月份,仍然坚持备考的在职会计考生道一声:辛苦啦!

二、注册会计师考试前的纳税申报

注会综合阶段考生在考试前还要经历6月份至8月份三个纳税申报期;注会专业阶段考生在考试前要经历6月份至10月份5个纳税申报期。考生要先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才能安心备考。

根据以往的惯例来看,企业涉及的增值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文化事业建设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申报期是每月1日至15日,如果遇到法定节假日,申报日期顺延。

三、纳税申报期的学习安排

月初月末,是企业会计最忙碌的时刻。出具财务报表以及纳税申报工作,让企业会计在这段时间内身心俱疲。一天忙碌过后,学习时很难保持最佳状态。备考学习需要很强的意志力,这段时间考生最好跟着老师的课程一起学习。听课时紧跟老师思路,老师会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将知识重点传递给考生。这样的学习方式,考生学习时会轻松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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