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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避难间

日期: 2020-11-30 11:37:44 作者: 吴微帮

一级消防工程师《技术实务》考点:避难间,为大家对这部分知识进行了梳理,复习起来条理更加清晰。大家在复习过程中可以使用下面的一级消防工程师知识点解析来辅助理解知识。

知识点:避难间

高层病房楼应在二层及以上各楼层和洁净手术部设置避难间。避难间应符合下列规定:

(1)避难间服务的护理单元不应超过 2 个,其净面积应按每个护理单元不小于 25.0m2确定。

(2)避难间兼作其他用途时,应保证人员的避难安全,且不得减少可供避难的净面积。

(3)应靠近楼梯间,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 2.00h 的防火隔墙和甲级防火门与其他部位分隔。

(4)应设置消防专线电话和消防应急广播。

(5)避难间的人口处应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

(6)应设置直接对外的可开启窗口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外窗应采用乙级防火窗。

建筑高度大于 54m 的住宅建筑,每户应有一间房间靠外墙设置,并应设置可开启外窗;其内、外墙体的耐火极限不应低于 1.00h;该房间的门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 1.00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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