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执业医师资格培训 >正文

关于加强临床执业医师执业规范的有关规定

日期: 2022-01-11 16:06:39 作者: 吴微帮

小伙伴们注意了!2021年临床执业医师考试已经圆满结束了,乐考网为大家带来了关于加强医生执业规范的有关政策,具体内容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开放医师多点执业

《医师法》明确提出,医师通过培训和考核,可以申请增加执业范围。

在医师多点执业方面,《医师法》新增规定:“医师在二个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定期执业的,应当以一个医疗卫生机构为主,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如果在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二、超说明书用药和紧急救治

《医师法》还首次将诊疗指南和循证医学写入法条。

医师可以基于循证医学证据,扩展性用药,对特殊疾病诊疗有更多的诊疗自主权。《医师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医师应当坚持安全有效、经济合理的用药原则,遵循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临床诊疗指南和药品说明书等合理用药。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

紧急救治中医师的权利受到保护。《医师法》新增规定,危急情况下不能取得或者或近亲属意见,医师经医疗机构批准,可以立即实施医疗救助措施。

三、提升执业医师考试资格门槛

在执业准入门槛上,执业医师资格考试的学历要求从中专提升到大专。“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的条款被删除。

根据《医师法》附则,目前中等医学院校在读学生在“一定期限内”仍可以参加考试。鼓励中专学历医学专业人员参加更高层次学历教育。

同时,对尚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证书的医学生及医学毕业生相关临床行为,《医师法》新增规定,应当在执业医师的监督指导下参与临床活动。

今日的考试资讯分享到此为止,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帮助。大家一定要努力备考,争取早日通过。如果各位考生还想了解更多关于执业医师考试的信息,请访问乐考网!

复制本文地址:http://www.solerot.com/fomll/1454.html

免费真题领取
资料真题免费下载